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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惠东义乌"2·05"火灾案·5人被控责任事故罪

2015-12-22 消防知识宣传

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2·05”火灾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73万元。

2015年12月17日,惠东义乌5名经营管理者、工作人员被指控重大责任事故罪,此案经惠东县人民法院5个多小时的庭审,有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但所有被告人均认为,事故主要责任应在4楼影院管理方。

1商场经营管理权经过转让

起诉书显示:现年40岁的杨某恒收购原万盛购物商场的产权,于2009年12月登记成立惠东颐东义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颐东公司),并以颐东公司的名义开办惠东义乌。杨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次年(2010年)5月1日正式营业。

根据指控:现年34岁的钟某东被聘请为颐东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惠东义乌的日常管理,并负责灭火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同年10月1日,颐东公司与惠州市金轩房地产代理公司(下称“金轩公司”)签订《惠东批发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由金轩公司负责惠东义乌的市场经营和商户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年29岁的刘某文既是金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又是颐东公司的副总经理。

2011年7月17日,颐东公司与深圳市雅图数字影院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惠东义乌四楼南侧所商铺出租给后者,开办雅图数字影院惠东店(下称“雅图影院”),并于2012年8月18日正式投入使用。

直到2014年3月10日,颐东公司与金轩公司又签订《经营管理权转让协议书》,将惠东义乌的全部经营管理权转让给金轩公司,但并未变更惠东义乌的消防负责人登记,惠东义乌登记的消防负责人仍为杨某恒。37岁的刘某标任金轩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部安全管理人,48岁的洪某松则是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人、灭火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负责人。

2安保人员未及时控制初始火灾

检察机关指控:颐东公司和金轩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多方面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一是将惠东义乌四楼空置的部分商铺出租给商户,作为存放货物用途并收取租金,将商铺改作堆放易燃货物的临时仓库时,未向消防部门报告和备案,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和落实安全责任二是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流于形式没有进行消防疏散演练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员不能正确使用消防报警装置三是消防设施没有按规定聘请第三方消防设备公司进行专门维修和保养,消防控制室没有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2015年2月5日下午1时43分许,惠东义乌内一商铺业主的9岁小男孩罗某(另案处理)在4楼玩耍时,用打火机将四楼4040店铺存放的物品点燃

着火初期,惠东义乌4楼的烟感探测器探测到火警信号,并传输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主机发出警报。正在消防控制室午休的洪某松发现火警后,通过监控视频发现4楼部分摄像头已被浓烟遮挡,确认为火灾,便使用对讲机通知安保部人员灭火,但安保部人员未及时有效控制初始火灾

3擅自断电致消防设备无法启动

据起诉书:洪某松在确认火灾发生后,未按操作规程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转为自动状态,致使商场消防警铃未发出警报声。约两分钟后,即1时45分许,4楼商铺业主夏某如发现火情,大喊“着火了”,近千人迅速逃离到1楼。

事发5分钟后,即1时48分,洪某松来到室外,把惠东义乌变压器总开关拉闸断电,导致惠东义乌内消火栓、自动喷淋、机械排烟、防火卷帘、消防警铃广播等所有消防设备用电被切断,消防设施因此无法启动。

8分钟后,一楼商铺业主罗某康发现中庭有浓烟冒出,即打电话报警。由于现场堆放大量易燃日用品、箱包和服装等物品,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浓烟及有毒有害气体雅图影院内的观影人员及工作人员由于未能及时得到火警,聚集在影院的洗手间内,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致死

直至次日13时30分许,经过近24小时,火灾才被完全扑灭。火灾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2名群众、4名消防队员受伤,过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173万元。

焦点

1消防安全责任由谁负?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第二被告人杨某恒作为颐东法定代表人,是惠东义乌消防安全负责人;第三被告人钟某军、第五被告人洪某松都负责灭火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对此,杨某恒及其律师提出相关证据并辩称,他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颐东公司实际出资和控制人是惠州利物浦担保公司,而且2014年4月他已辞职,颐东公司已停其薪水,同年8月被新公司派到重庆工作。

钟某军及其律师也表示,他只是协助总经理日常工作,实际上没有分管消防工作,也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在其任职期间,消防一直合格的,未收到相关消防整改通知书。洪某松则表示,他只是一名负责商户日常照明的电工而已,不是实际的消防责任人。

2雅图影院担主要责任?

5名被告人及其律师均称,火灾事故主要责任在小孩玩火和雅图影院,其中小孩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应追究雅图影院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在昨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内容中未将雅图影院相关人员列为被告人。

有知情人透露,雅图影院相关人员获得取保候审。我市“2·05”火灾事故调查组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中也提及,雅图影院一名推广副经理、一名工程部总监因不构成犯罪被释放,一名实习经理和法定代表因情节较轻被取保候审。

3为什么要关掉电源总闸?

检察机关指控,洪某松未按操作规程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转为自动状态,致使商场消防警铃未发出警报声;还把总开关拉闸断电,导致所有消防设备用电被切断,消防设施无法启动。

庭审时,洪某松说,因消防培训时他得知,火灾发生时,断电是为防止电路短路造成二次伤害。据悉,洪某松等人均已获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

此外,洪某松还称,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太敏感,因公司领导怕误报,请了一名刘姓消防维修师傅设为手动状态,他不知道如何调为自动

庭审

5人均称主责在影院

检察机关将刘某文列为第一被告人,杨某恒、钟某军、刘某标和洪某松分别作为第二、三、四、五被告人,指控其5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内容,5名被告人均有意见,并都认为:雅图影院是独立的消防责任单位,发生17人死亡的地方均在该影院,不应由他们来承担这个责任。

庭审时,第二被告人杨某恒说,事故主要原因是雅图影院工作人员疏散观众不力,没有及时找消防通道。影院是租赁关系,但是独立的消防单位。第三被告人钟某军也称,他尽到应尽的责任,接到火警通知后,他第一时间用电话让工作人员通知包括雅图影院在内的所有商户疏散。

“我也是这次火灾的受害者。”钟某军及辩护律师还表示,虽然他是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日常工作,其实只是一个打工仔,其对4楼部分商场改变用途没有决策权。

同时,第二、第三被告人的律师指出,根据12月15日刚刚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应该是“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放火者与影院来承担责任,不应是5名被告人来承担这个责任。

庭审时,只有第二、五被告人两人当庭认罪,其余被告人称不应承担这个法律责任或不知触犯了哪条法规。

庭审持续了5个多小时,被告人家属及市民60多人参与旁听,惠东法院未当庭宣判。

(来源:东江时报)

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2·05”火灾留给大家哪些警示呢?

现实中还存在多少这样的小商品批发城呢?

《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7.2.2 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附设在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附设在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建筑防火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采取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通常,建筑防火措施包括被动防火和主动防火两个方面。

建筑被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建筑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防火构造、建筑防火分区分隔、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等;

建筑主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管理、应急预案等。

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主要作用是控制火势、火灾烟气蔓延,特别是烟气对人员安全的威胁,为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争取更多的时间,避免更多更大伤害!

被动防火措施(防火墙、防火隔墙)在主动防火措施失效或不足以控制火势时起到控制火势蔓延速度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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